【崇阳县律师事务所】多次起诉离婚未果 律师介入后终获如愿
来源: 【崇阳县律师事务所】潘盼盼   发布时间: 2014-03-28 16:39   169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崇阳县律师事务所】多次起诉离婚未果 律师介入后终获如愿

【崇阳县律师事务所】案情介绍:

19**年5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年10月2日按乡俗举行了婚礼,19**年3月14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手续。共生育两个小孩,现已成年。婚后,原、被告经常吵架,因感情不和,长年长期分居。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确已完全破裂。 先后两次起诉至崇阳县人民法院,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之诉。都未予以支持原告之请求。2009年8月19日,崇阳县人民法院以(2009)崇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2010年5月20日,崇阳县人民法院以(2010)崇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案情分析:

原告为解脱这种痛苦的婚姻,多次到法庭起诉都不能如愿,万般无奈不,找到潘律师,经过律师正确指点,再行起诉,终于如愿离婚。

 

审判结果:

通过律师维权,法院采纳了原告主张,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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